飞马工艺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人气指数: 次
一、工程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1)工程概况
泉州市飞马工艺品有限公司飞马工艺品加工项目位于安溪县城区工业园吾都片区闽商投资区A4-1,A4-2地块,项目租用福建华城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的建筑面积1122m2,建设规模为年加工铁件工艺品10万件。
(2)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期:项目租用福建华城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的厂房已经建设完成,无施工期环境问题。
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对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喷粉粉尘、喷粉烘干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滤芯处理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退役期:企业退役后,其设备处置应遵循:
①在退役时,尚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尚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继续使用。
②在退役时,属于行业淘汰范围、不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中的一种,即应予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原材料可出售给同类企业作为原材料利用。退役后,厂房可退还出租方或改造作为其他用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飞马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15060885391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229号)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15980327507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可行;
(3)公众对本项目的选址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天。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
泉州市飞马工艺品有限公司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