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铁件工艺品1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 人气指数: 次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年产铁件工艺品1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恒裕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铁件工艺品15万件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吾都片区闽商投资区,主要从事铁件工艺品生产,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福建华城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2414m2,项目聘用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产铁件工艺品15万件。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过渡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灌溉,不外排;远期项目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投料搅拌粉尘,喷粉粉尘,喷漆、烘干废气以及炉窑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退役期:企业退役后,其设备处置应遵循:
①企业退役后,妥善处理设备,其设备处置应遵循以下两方面原则:
A在退役时,尚不属于行业淘汰范围的,且符合当时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的设备,可出售给相关行业继续使用。
B在退役时,属于行业淘汰范围、不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策中的一种,即应予以报废,设备可按废品出售给回收单位。
②原材料和产品均可出售给其他企业,对环境无影响。
③退役后,若该选址不再作为其他用途,应清理干净还给业主改作他用,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 1 )水环境: 项目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原料搅拌用水直接作为成品原料蒸发于空气中;水帘柜循环用水及喷淋塔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并捞除漆渣后循环使用,每年需全部更换一次,喷漆废液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物质炉窑水浴除尘设施水箱内除尘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设备喷淋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过渡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安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2 )大气环境:项目切割工序采用水喷淋法,水不断喷淋在瓷砖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力捕集,进入沉淀池,切割过程基本没有粉尘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过滤回收处理后分别经集风管导出后经8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喷淋塔+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过渡期间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时,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装置+喷淋设备(稀碱)”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远期以天然气为燃料时,炉窑废气可直接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与未经收集的喷漆废气经车间通风后可达标排放。
( 3 )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消音、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小间隔离并在室内敷设吸声材料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下运行。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良好的润滑和合理有效的检修,积极应用各种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运行的设备进行及时、合理而有效的维护保养。
( 4 )固体废物: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在厂房内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瓷砖边角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沉淀池及喷淋设备产生的泥渣经分类收集后由外单位回收处置;表面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喷粉粉尘滤芯回收装置收集的粉末涂料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炉渣及除尘泥渣经收集后外售做有机肥。项目在厂房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滤芯、废漆渣、废活性炭及喷漆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硝基漆、稀释剂、水性纳米涂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并直接用于盛装同种原料。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http://www.fjhg.cn/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安溪恒裕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
康总 |
电话:13805924469 |
环评单位 |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229号) |
小王 |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传真:0595-22799949 |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
附件:年产铁件工艺品15万件项目(全本)
安溪恒裕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