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三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2日 人气指数: 次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经专家复审确认后完成《香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进行第三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千家乐速冻食品厂选址于洛江区马甲镇溪林村大厅埔工业区,建设香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赁总用地面积7868m2,聘用职工20人,其中5人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产香肠300吨。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http://www.fjhg.cn/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4日。
三、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千家乐速冻食品厂 |
魏先生 |
13959931929 |
环评单位 |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2229 号) |
郑工 |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传真: 0595-22799949 |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4日。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千家乐速冻食品厂
2020 年 3 月 2 日
附件:泉州市洛江区马甲千家乐速冻食品厂(报批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