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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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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动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人气指数:

区动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区动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址于岚城乡流东村海霞东路与新门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6633.21m2(9.9498亩),规划床位150张,其中普通床位50张,医养康复床位100张,总建筑面积1340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900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3500m2,建筑占地面积2320m2

二、环境影响结论

1 )水环境影响

项目检验科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一般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一般医疗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竹屿再生水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用于中水回用。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与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相衔接,项目废水纳入竹屿再生水厂统一处理可行,不会对竹屿再生水厂产生冲击影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2 )大气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引至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地下室设置的排气系统引至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经机械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由市政供电,发电机使用概率较低,柴油为清洁能源,所排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较低,烟气通过专用排烟井至大楼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分析,经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不会对项目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墙壁隔声、减震、消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所配套的设备噪声值在10m以外可削减到50dB 以下,对内部和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增量很小,对项目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门诊、人流等社会生活噪声及停车场车辆交通噪声,在采取疏导、加强管理等措施,噪声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对院区自身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各类固体废物垃圾经收集、集中堆放、分类处理,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

本项目医疗建筑距周边道路距离约20m ,且中间有院区围墙、绿化带阻隔,周边道路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对项目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全文下载

区动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评报告全文公示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

通信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官井街5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514091866;

邮箱:2219263634@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原镇卫生院

2020 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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