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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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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第九中学新校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人气指数: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安溪第九中学新校区位于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JG-A-01地块,项目总投资15619.3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35102.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43.2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8395.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综合楼、宿舍楼、体育馆、食堂、活动中心、传达室、主席台、附属用房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剑锋

联系电话:13808534321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三、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07月05日~2021年07月09日,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安溪县 金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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