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人气指数: 次
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禾洋工业区村南路46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租赁泉州市瑞成交通机械有限公司已建空置厂房,项目租赁面积约1650m2,建设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项目年加工生产定制家具2000套。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对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影响;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套设施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 1 )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指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截污管道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除粪大肠菌群指标外,其他指标均可满足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项目拟将开料、铣型、精裁、钻孔工序设置于生产西南侧的独立隔间1#加工车间内进行,项目开料、铣型、精裁、钻孔等工序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均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拟将封边、清洁工序设置于生产南侧的独立隔间2#加工车间内进行,在封边、清洁工序上设置有集气罩,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 3 )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实施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同时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工人及时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定期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用地规划,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落实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示网站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2年0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8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76576700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02月22日至2022年02月28日。
泉州卡坚家具有限公司
20 22 年 0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