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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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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花岗岩板60万平方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  人气指数: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年产花岗岩板6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祥佑石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60万平方米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促进村返头,租赁南安市石井镇促进村委会土地作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约4116m2,建筑面积约4116m2。主要从事花岗岩板的加工、销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拟聘用职工6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16个小时,年产花岗岩板60万平方米。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当地村委会统一清运用于农灌,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南翼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在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石材加工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石材加工时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基本无粉尘排放。项目应及时清扫车间积尘;经常对堆场和车间洒水,保持相对湿度,以利于扬尘的沉降;沉淀泥渣应集中堆放,由清运公司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以免泥渣在环境中晒干风吹造成扬尘污染;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以减少污泥泄漏及扬尘产生;建议水喷淋作业的工作台加高挡板,减少含泥废水外溅;加强车间通风排气,保证车间空气质量;同时加强操作工人的卫生防护,生产操作时应佩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等。通过以上措施,项目石材加工粉尘对车间操作工人及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采取有效的减震、消声、隔声及合理厂区布局等防噪降噪措施后,项目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福建省南安市华港建材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池中的污泥由南安市志贵石粉收集有限公司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筒分类、集中收集,定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任意堆放或焚烧。

、环评报告表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祥佑石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5060977792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人:连工;联系电话:0595-2256025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02月23日至2022年02月28日。

 

福建省南安市祥佑 石业有限公司

20 2 2 02 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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