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年产EVA塑料颗粒30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人气指数: 次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 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年产EVA塑料颗粒300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年产EVA塑料颗粒3000t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区2期51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泉州建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厂房1F中部分闲置生产车间,租赁面积1500m2,年产EVA塑料颗粒3000t。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对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套设施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 1 )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及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截污管道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 3 )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 4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项目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年产EVA塑料颗粒3000t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示网站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59053026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 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
附件: 新佳造粒 项目 环评报告公示版
泉州市新佳塑料造粒有限公司
2022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