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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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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人气指数:

目前,环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项目的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鲤城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创建于 1957 年,前身为临江卫生院,位于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南路 177-179号,隶属于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局,是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范围遍及周边县、市、区。中心占地面积 1217 平方米,建筑面积 3350 平方米,年门诊量 8 万多人次。设有专科门诊(中医外科、美容科、皮肤科、五官科)、针灸科、骨科、康复科,全科诊室(内科、儿科、计生科、妇科),防疫科等临床科室,设有放射科、检验科、B 超、心电图等医技科室,还配有注射室、计生科、中西药房、供应室等科室。原泉州市中医院搬迁至江南片区后,中心城区无中医特色医院。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把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医改大局,鲤城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租赁福建省泉州市鲤商百货有限公司位于鲤城区临江街道幸福社区义全街22、24、26号泉百商厦原东方妇科医院作为经营场所,并按二级中医医院标准对原东方妇科医院进行改造,改造后新院区的病床数为52张。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鲤城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805978493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检验科废水经物化预处理;预处理后检验科废水与其他经化粪池预处理的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参照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B 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

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周边最近环境敏感目标为北侧的 幸福社区居民楼 ,距离约12m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氨、硫化氢,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排放。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便于扩散,对区域及周边敏感目标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通过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并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各配套设备在距离声源10m处,噪声值均衰减至小于50 dB,对环境噪声产生的增量较小。

因此,项目配套设备的运行噪声不会对项目自身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在院区内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可任意堆放或焚烧。

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处理。

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污泥提升泵排入化粪池,化粪池需要清掏时,投加生石灰或漂白粉对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后,委托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处理。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垃圾经收集、集中堆放、分类处理,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

 

附件: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项目环评文本

 

 

鲤城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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