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8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7日 人气指数: 次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 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8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8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21号,租赁晋江辉豪五金有限公司建成生产厂房及宿舍,租赁面积2858m2,从事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聘用职工60人,均住厂。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80吨。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对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套设施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 1 )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 2 ) 大气环境:
锅炉 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漆雾经过滤棉处理后与喷涂废气一起经集气系统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 3 )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 4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边角料、 废 次品、 精雕 废渣、除尘器除尘灰等 一般固废 分类收集后由外单位回收利用; 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 、 含清洁剂废抹布、废导热油 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碳纤维复合材料80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示网站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 先生
联系电话: 15959522626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 工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 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
泉州碳博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0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