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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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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3日  人气指数: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城厢厦兴玻璃制品加工厂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厦兴玻璃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厦兴玻璃公司租赁安溪县中盛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钢化玻璃加工,租赁面积22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设置钢化玻璃生产线、清洗机、喷砂机等生产设备。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职工人数15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对 周边水体及安溪县城市 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配套设施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 )水环境: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 近期 项目生活污水 出租方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地灌溉。远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惠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惠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2 大气环境:

项目的喷砂粉尘经喷砂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水帘除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设备布置,采取减震等方法降低噪声强度;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

4)固体废物: 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 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玻璃 边角料、 废砂、废除尘器粉尘和沉淀污泥 一般固废 分类收集后由外单位回收利用

四、环评报告表结论

安溪县城厢厦兴玻璃制品加工厂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示网站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4年0523日至2024年0529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安溪县城厢厦兴玻璃制品加工厂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799205696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5-22660256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0523日至2024年0529日。

 

附件: 年加工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版

 

安溪县城厢厦兴玻璃制品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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